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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
摘    要:一、逐步在全市建立“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制度。再就业援助制度依托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以“4050”就业困难人员为对象,通过充分发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经常性地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优惠政策办理、就业“托底”安置以及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援助措施,帮助“4050”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关 键 词:社保所  北京市  “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制度  京劳社就发[200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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