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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理解与行使自治权
引用本文:林声.谈理解与行使自治权[J].新疆社会科学,1987(5).
作者姓名:林声
作者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
摘    要: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六届五次会议上,赵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日臻完善”,作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到全国各民族人民面前。这对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人民来说,更是首要任务,应坚决贯彻执行。为此,回顾一下我们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是有益的。1947年5月1日,我国建立了第一个省级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从那时起到1987年5月,我国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已有整整40年的历史。其间,我国共建立了区、州、县三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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