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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范畴——与刘诗白同志商榷一个问题
作者姓名:寒苇
摘    要:《江汉学报》今年第9期上,发表了刘诗白同志的一篇文章:《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效果两个理论问题的初步探讨》。在这篇文章中,刘诗白同志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单位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同时存在着三种具体形态,对此我有不同看法,特提出来向刘诗白同志请教。我认为,刘诗白同志的上述论点,是在混淆了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有必要首先谈谈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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