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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性质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与袁恩桢、顾光青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李炳炎.商品经济的性质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与袁恩桢、顾光青同志商榷[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87(4).
作者姓名:李炳炎
摘    要:袁恩桢、顾光青同志在《社会主义商品理论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主张,从所有制出发去寻找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产生商品经济的原因。我认为,作者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卓炯的商品经济社会分工说,完全能够说清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卓炯在1985年重申了其在六十年代就提出的观点:“我就得出了一个结论: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生产的存亡,而所有制则决定商品生产的社会性质和特点。”可是,袁恩桢等同志的这篇文章,却曲解了卓炯的观点,说“在卓炯自己的论述中,已经涉及到一系列从社会分工到商品生产间的中间环节,如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经济核算制等。”他那个单一社会分工论,恐怕还难以说清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作者引用了卓炯《我也谈谈社会主义的商品制度》一文中的一段话作论据。但是下面的话被漏引了,而这是卓炯的结论,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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