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民诉审前准备程序完善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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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泽龙.关于我国民诉审前准备程序完善的思考[J].现代妇女,2013(10):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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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泽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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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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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前程序。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为开庭审理所做准备和寻求更广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程序。在实践中,法院审判最先形成了谈话-调查-调解-开庭的诉讼程序。为解决司法腐败曾一度使用案件受理后直接开庭的诉讼程序,但这又导致诉讼效率低下和证据突袭等问题。为完善该程序,在审前建立相对独立的准备程序,但由于在制度上设计得不完善,特别是当事人和法官的权力分配有失合理,当事人权利受到很大的限制,致使审前准备程序的独立价值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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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前程序 程序选择权 证据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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