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内容变化简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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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凤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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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马列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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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19年7月25日,苏俄政府发表了题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即《第一次对华宣言》,明确规定:“无偿归还中东铁路发其附属产业”①。同年8月26日,在苏俄《消息报》上公开登载的宣言中,则没有“无偿归还中东铁路”的条文。而1920年3月26日,中国政府收到伊尔库茨克领事馆转交的宣言中,明确载有“无偿归还中东铁路”的条文②。作为第一次对华宣言的签署者苏俄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在同北洋政府进行建交谈判时,也否认了该宣言中有“无偿归还中东铁路”的内容。这在外交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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