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摘    要:为维护失地无业农民劳动保障的合法权益,建立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失业保险  再就业  四川  失地无业农民  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  就业岗位  户籍制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