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益组织与财团法人制度的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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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平.论我国公益组织与财团法人制度的契合[J].江苏社会科学,2012(1):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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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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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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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的法人分类是我国公益组织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我国现存的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完全符合财团法人的内涵特征。由捐助设立的公益组织,同样需要作为他律法人的财团法人的治理机制。作为公益事业的组织工具,公益社团法人和公益财团法人可以共存;作为公益事业的制度工具,公益信托和财团法人可以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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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组织 法人制度 财团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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