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民意是民主治理的中心问题,良好的民主治理需要恰当的民意处理技术。作为民主政治的不同实现形态,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都是民主治理的技术,是基于民意的公共决策机制。在民意信息的形式以及信息处理的结构、过程及其结果等方面,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而这也决定了两者不同的效率优势、适用范围和应用效果。其中,选举民主是以选票为中心的信息过程,高度简化的选票信息量很小,标准化和可操作性程度很高,便于进行大规模的计算,在形成众意方面具有效率优势。协商民主是以话语为中心的信息交互过程,话语信息包含了丰富的内涵,有利于形成共识性决策,趋近于公意的目标,但也意味着巨大的信息处理成本和严格的规模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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