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广州钦差大臣制度的形成及其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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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富强.试论广州钦差大臣制度的形成及其终结[J].广东社会科学,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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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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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广州钦差大臣制度在1844年的形成,首先表现为清政府“置外务处理远离京师”的传统政策在新的国际环境下的应用和延伸.面对西方炮舰政策的压力,清朝统治者尚未能有意识地运用国际政治生活规范来处理对外事务.正因为如此,这种体制其试验阶段就呈现了许多局限性,难以适应中外关系日益尖锐复杂的新局面.故在其实施十五年之后,清政府就不得不明令裁撤,代之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然而,让两广总督例兼钦差大臣头衔,主持全国五大通商口岸的对外事务,特别是授之以在特殊情况下具有“便宜行事”这种近似于西方全权代表的权力,在客观上表明清朝统治者已改变了将西方国家视若朝贡国的一贯看法,从而在对传统外交体制的改革方面迈出了通往近代外交体制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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