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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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为民.论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的特点[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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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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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四○年七月,山东抗日民主政权的领导机关——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建立后,积极领导抗日游击战争,推动团结抗战,扩大、巩固了山东抗日民主根据地。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在集中主要力量领导武装斗争的同时,还非常注意运用法制手段推动团结抗战,建立良好的抗日社会秩序。为此,积极进行地方立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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