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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文种规范化刍议
引用本文:杨琳.司法文书文种规范化刍议[J].办公室业务,2011(5):31-32.
作者姓名:杨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司法支书是司法机关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要忠实地体现国家意志,准确地适用国家法律。制作司法文书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审慎仔细,无论内容、格式,还是语言运用都要力求做到规范化,以确实发挥其应有的效用。然而,从目前的司法文书制作实践来看,却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其中,文种使用的不规范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关 键 词:司法文书制作  文种使用  法律意义  法律效力  司法机关  国家意志  国家法律  语言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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