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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法理诠释
引用本文:罗安武.“了”的法理诠释[J].经营管理者,2009(16).
作者姓名:罗安武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在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中,特别是程序法修改,应当至始至终遵循"了"的理论内核,追求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的统一,权衡利弊得失,树立司法权威,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整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关 键 词:“了”  既判力  一事不再理  免受双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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