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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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德华,陈杭生.谈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J].中国劳动,200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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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德华 陈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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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东阳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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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法用工行为法律责任的认定我国《劳动法》对非法用工行为主体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现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解释等规定又不全面、完善。那么,应怎样来理解和认定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讨论。以事实为根据,认定非法用工行为的法律责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执法机关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以查明的客观存在的案情情况为处理问题的前提和凭据。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是否具备主体资格,要以事实存在为判断依据。非法经营主体,虽然因未注册而没有形式上的法人资格,但实际上都具有一定的经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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