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卽“国”中“公田”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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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喜辰.“籍田”卽“国”中“公田”說[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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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喜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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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家知道,某一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是决定于它的经济基础,亦即生产关系,而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又是对生产关系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所以,我们要想研究中国殷周社会的性质,就必须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入手;而且要说明中国古代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基本上就是要说明殷周时期的土地所有制。因为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也是“土地所有制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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