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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上不动产界定标准的逻辑演进
作者姓名:黄璞虑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102
摘    要:现代民法学者多以为如今通行之不动产界定标准源于古罗马。然,此说纯系谬种流传。与当代所采“移动贬损其价值”与“本身价值巨大”之标准不同,罗马法上界定不动产的标准只有一个,即是否直接或间接依附于土地。土地系依其自身性质而当然成立之不动产,而其他需界定者诸如矿藏、房屋、地役权、房屋上的挂件等不动产均系直接或间接依附于土地者。该“依附”逻辑贯穿于罗马法不动产界定之始终,并随着它的层层展开,变幻出丰富多样的罗马法不动产形式。

关 键 词:罗马法  不动产  土地  直接附着  间接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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