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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改“六经”为“六韵”考
引用本文:白坚.太平天国改“六经”为“六韵”考[J].学术论坛,1980(4).
作者姓名:白坚
摘    要:问题的由来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洪秀全颁发过一份《改定诗韵诏》全文如下:“咨尔史臣,万样更新,《诗韵》一部,足启文明。今特诏左史右史,将朕发出《诗韵》一部,遵朕所改,将其中一切鬼话、怪话、妖话、邪话一概删除净尽,只留真话、正话,抄得好好缴进,候朕披阅刊刻颁行。”由于原书未见,所谓《诗韵》究竟是什么书,就成为一个议论未定的问题。不同的意见当代学人,首先提出这一问题的是罗尔纲先生,他认为,所谓“诗韵”,“是其中既有太平天国所反对的认为‘鬼话、怪话、妖话、邪话’,又有太平天国所要利用作为‘足启文明’的‘真话、正话’的《诗经》。因为太平天国不愿以经典著作许儒书,所以改《诗经》为《诗韵》。”而简又文先生则谓罗氏为“臆断”,认为“如此忖度,毫无根据,不能同意;且‘韵’之与‘经’。字义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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