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农村兴起的人民公社,只經过短短一年多的时間,已显示出无限的生命力。它不仅促进我国农村經济的巨大发展,而且孕育着我国人民的偉大理想。从高級农业社轉变为人民公社,在原来規模較小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产生了更大更公的公社集体所有制,从而开辟了我国农村的小集体經济发展为大集体經济的具体道路;使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直接联結起来,从而开辟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具体道路。同时,人民公社內部所产生的某些共产主义性貭的萌芽,又显示着社会主义将来发展成为共产主义的远大前景。人民公社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及其灵活性,給我們农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最好的組織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