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新的政府干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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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争鸣.论建立新的政府干预制度[J].天津社会科学,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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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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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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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政府干预制度无疑既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十年改革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表明要想真正解决政府干预制度中的问题尚有许多困难,需要采取一些新的关键性的办法。不过,有一点是明确而一致的,如果不从根本上变革政府干预经济的传统形式,那么有效率、有活力的经济运行体系的建立就将是没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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