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救济规则与赔偿限制比较——兼论我国实定法之规制 |
| |
作者姓名: | 杨惟钦 |
| |
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650091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 |
摘 要: | 在违约责任中,“完全赔偿原则”支配下的损害赔偿是主要的救济规则,但“完全赔偿原则”并非意味着一切损失皆得赔偿。为此,比较法上主要存在“可预见性规则”“因果关系规则”“直接性规则”等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我国应坚持“可预见性规则”作为损害赔偿范围限制的规则,并进一步确定该规则中的主体标准选择问题、主观过错性问题、预见内容问题。
|
关 键 词: | 违约救济 赔偿限制 可预见性 过错 因果关系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