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与中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发展 |
| |
引用本文: | 王新生.“一国两制”与中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发展[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
| |
作者姓名: | 王新生 |
| |
作者单位: | 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编辑部 |
| |
摘 要: | 〕香港、澳门的回归表明“一国两制”正成为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国的法律制度因此出现新的变化。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根本地位进一步稳固。祖国大陆作为中国的主体仍旧实行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制度,港、澳、台将作为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基本不变,我国的法律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的新格局,并出现趋同性和独特性并行发展的新特点。不同的法律体系在一国之内并存,相互协调,相互吸收,必将促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得到新的发展
|
关 键 词: | “一国两制” 法律制度 法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