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上缴需防止“左手交右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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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进彪.央企红利上缴需防止“左手交右手”[J].决策探索,2014(1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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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进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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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决定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最高比例提至25%。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郑重提出,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将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但从以往经验来看,落实情况并不理想。据国资委数据粗略计算,从2008年央企恢复分红以来,共缴纳红利约4678亿元,用于社保等民生类支出部分共约246亿元,仅约占总分红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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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央企业 红利 国有资本收益 社会保障基金 右手 左手 改善民生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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