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你夫×××已向本院起诉,提出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依法判决”。“×××:你夫×××与你离婚一案,本院已经判决。希你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特此送达”。以上是近年来常见于《中国法制报》的“法院公告”栏中的内容。它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办事、为人民负责的严谨工作态度,但同时它也反映出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即当前在已婚妇女中存在着出走外流这样一种事实。今年一季度三个月《中国法制报》共登载“法院公告”596份,即已婚男女外流人数共596人,其中已婚妇女外流人数有235人,占公告的已婚男女外流人数的39.4%。从登载的“法院公告”来看,已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