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经营规模管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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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伟.渔业经营规模管见[J].浙江学刊,19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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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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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渔业经济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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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渔业经济发展已经提出了渔业经营要有适当规模的要求。首先,是发展集约经营的需要。集约经营是渔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它可以通过同一水域的追加资金、技术和劳力,依靠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来增加渔业产量,实现养殖渔业的扩大再生产;也可以通过海洋渔场的改造,比如搞放人工鱼礁、人工放流苗种,在增殖资源的基础上扩大捕捞再生产。渔业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由初步的集约化到高度的集约化,是渔业现代化发展程度的标志。我国渔业的发展必然要走集约经营的道路。集约经营需要更多的资金和生产要素投入,因此必然要求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即经营单位应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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