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的生命伦理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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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秀丽.社会生活中的生命伦理体现[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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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秀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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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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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尽管人类掌握了高科技,尽管人类可以改变自然的本来面目,可以组织起庞大的社会系统,但人的生命和健康仍时时受着种种威胁.灾害、疾病,乃至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悲欢离合,无不影响着人的生命和健康.这就要求社会负起责任,个人负起责任,共同承担生命伦理义务——尊重生命,关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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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重生命 关爱健康 道德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3-6121(2004)03-0100-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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