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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分城乡待德政
引用本文:启东."孝"分城乡待德政[J].中国劳动,2005(9):1.
作者姓名:启东
摘    要:古训言,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孝敬父母长辈是做人之根本,更是民族灵魂之根."重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传统文化之精髓.在我国古代,不仅形成了以盛传于民间的<二十四孝>为典范的道德规范,而且代代沿袭的"老老"政策为弘扬这些道德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据传说,尧之所以将舜选为自己的接班人,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舜非常孝敬自己的父母.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设置了"地官司徒"一职"以保息六养万民",其重要职责就包括养老.到秦汉敬老之风更浓,不仅创设了"乡三老"、"县三老"、"郡三老"、"国三老",还实施了"举孝廉",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每月赐米1石、肉20斤、酒5斗及衣物若干,形成了政府资助加家庭赡养的养老模式和以德治国的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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