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引用本文:赵丽欣,韩方玉.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学术交流,2006(12):134-137.
作者姓名:赵丽欣  韩方玉
作者单位:1.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石家庄,050091
2. 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石家庄,050051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体现为:以人为本,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人们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而社会弱势群体的存在,对实现社会主义平等原则、公正原则、发展目标、开放的分层结构以及社会协调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鉴于此,要把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作为政府执政的第一要务,并视为政府和社会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尤其要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完善社会分配制度,加大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力度。同时,充分发挥“第三部门”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作用。

关 键 词:弱势群体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救助措施
文章编号:1000-8284(2006)12-0134-04
修稿时间:2006年4月1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