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人本法律理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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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小卉,张箭.刑事和解的人本法律理念分析[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5):8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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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小卉 张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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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2. 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湖北武汉,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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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因素与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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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已在部分地区试点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契合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法律思想,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法律领域的具体运用。同时刑事和解决不能姑息和纵容犯罪,刑事和解的适用应该具有法律的有限性,刑事和解应当与以人为本的法律思想相协调、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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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人本主义 宽严相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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