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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门失灵与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以北京H机构为例
引用本文:方舒,李迎生.第三部门失灵与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以北京H机构为例[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5):81-88.
作者姓名:方舒  李迎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民政部2009年社会工作招标课题“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功能与作用研究”(2009MZABR68)的最终研究成果之一,课题主持人是李迎生教授
摘    要:20世纪末,西方福利理论界开始认识到,原本在克服福利提供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的第三部门也存在失灵问题.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利益群体,生活上大多需要专人照料.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保障残疾人的生活和权益,近年来,更是将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提上重要日程.理论上,第三部门可以广泛发动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但作为当前我国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重要力量的第三部门也存在失灵问题.因此,加强政府引导,以机构能力建设为关键,以居家服务为基础,才是构建我国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第三部门失灵  残疾人  托养服务  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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