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作为此次两会的焦点之一, 1993年开始起草的《物权法》,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来,其讨论、修改历时四年,先后审议过七次,屡创中国立法史的新纪录。在支持和反对的各种声音中,广大老百姓关心的是,这部法律的通过,给他们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带来的究竟是什么?也许很多人会认为,《物权法》是一个技术性很强、仅限于在法律精英当中探讨和争论的话题,它距离普通百姓的现实生活太远,其实不然。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作为被称为“社会生活的圣经”的《民法》中最重要的编目,《物权法》试图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撑起一把法律的保护伞。物权,简单来讲就是对物的权利。《物权法》主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物”是谁的;第二,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的人有什么样的义务;第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物权法》的作用主要是:第一,定纷止争。通过加强对物的保护,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第二,促进物尽其用。通过规范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作为普通老百姓,对《物权法》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其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五个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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