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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为美的对象和作为美育的手段
引用本文:金北凤,江业国.音乐:作为美的对象和作为美育的手段[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作者姓名:金北凤  江业国
摘    要:本文认为,要音乐真正美并发挥其美育作用,就不能满足于音乐的直觉美,更不能把音乐作为一种单纯的娱乐手段,而应该重视音乐的理性内蕴,努力使音乐形象包蕴的情绪情感闪烁着美好社会人生理想的光辉。要反对蚀心丧志、令人心性浮动狂乱不仁的音乐,善于区分思想情感尚属健康的缠绵悱恻的音乐和“靡靡之音”以及昂奋向上的强烈音乐与“嘈杂音乐”的不同,让音乐成为使人性自由和谐地趋向于完美的“桥”。

关 键 词:音乐美  直觉美  理性内蕴  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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