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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关于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规定的评述
作者姓名:陆省裕  陆军
摘    要:自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国际交往日益频繁,涉外经济合同不断增加。涉外经济合同要涉及外国法的适用,为了解决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我国1985年3月颁布的,并于198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涉外经济合同法》在总结我国长期对外经济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对我国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基本原则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第1款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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