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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民族地区18个乡镇、村、社区和3个民族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称号
引用本文:潘高峰.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民族地区18个乡镇、村、社区和3个民族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称号[J].民族大家庭,2008(5).
作者姓名:潘高峰
摘    要: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命名表彰2005至200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决定,湖北民族地区的18个乡镇、村、社区和3个民族乡被表彰为2005至2007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关 键 词:湖北  文明村镇  民族地区  乡镇  省政府  文明社区  土家族  文明城市  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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