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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钻井平台油污的法律适用范围与责任分析
引用本文:李天生.海上钻井平台油污的法律适用范围与责任分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2(12):150-153.
作者姓名:李天生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原理与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2CFX09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课题“海洋矿产资源开发中的钻井平台国际立法研究”(项目编号:2011QN07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国法律框架下海上钻井平台的油污,应按照不同环节、原因,分别依据船舶和海洋工程属性适用不同法律.在作业时发生的污染应属于因海洋工程发生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在海上移动时发生污染应属于航海污染,主要适用《油污公约》;因为《燃油公约》的船舶定义包括移动式钻井平台,所以因燃油发生污染应主要适用《燃油公约》.

关 键 词:移动式钻井平台  油污  海洋污染  海洋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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