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武职袭替制度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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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荣庆.明代武职袭替制度述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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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荣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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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明代的武职袭替制度直接取法于元代。“元太祖、太宗用兵沙漠,得一地即封一人,使之世守。其以所属来降者,亦即官其人,使之世袭。及取中原,亦以此法行之,故官多世袭。”元朝占据中原后,一直采取地方主官世袭制。后来世官骄横、“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僮仆……,至正二年遂罢州县官世。四年,又罢世候”。(1)元朝的州县官世袭制前后实行了将近六十年,主要是指带有勋袭爵的高级武臣,在中下级武官中,则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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