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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
引用本文:韦克甫.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J].学术月刊,1963(2).
作者姓名:韦克甫
摘    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研究剩余价值起源问题、批判地分析重农学派观点的时候,曾经阐明了农业是一切社会的基础这样一个重要的原理。重农学派把农业看成是唯一的生产部门,把农业劳动看成是唯一的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这无疑是不正确的。马克思从社会再生产的条件方面来研究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农业是人类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的源泉,农业剩余劳动的产生是其他一切部门能够独立化的物质基础,农业剩余劳动的多少决定着其他一切部门发展的规模。马克思这徉概括地说道:“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尤其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所以,只要人类的生存必须首先依靠农业这个生产部门,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便是不会改变的。因此,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的原理,是适用于一切社会的,不仅适用于过去的各个社会,而且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和将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虽然农业是一切社会的基础,虽然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可是它在各个不同社会中的表现形式和发生作用的程度却是有所不同的,它对各个不同国家所具有的意义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客观规律,需要从它对一切社会的普遍意义这一方面去研究,但是也还需要从这一规律在不同社会中的不同表现和特点,从这一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特殊意义,尤其是从这一规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的特殊重大意义这一方面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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