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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法学
引用本文:傅季重.哲学与法学[J].学术月刊,1982(1).
作者姓名:傅季重
摘    要:自从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得到了不断的改善和加强,大大促进了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今天,我国法学园地百花盛开,欣欣向荣,呈现出法制建设史上极其光辉灿烂的景象!法学之花要开得万紫千红,必然要受到其他学科的制约,首先它要受到哲学的制约和影响.不少的哲学家都十分重视法学的研究,而不少的法学家又十分重视哲学的研究。哲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法学又是哲学的体现。两者的关系是何等的密切!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产生,不仅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也是法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因为它为法学奠定了一元论的唯物史观的法律观,这就使法学成为真正科学的法学,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的社会主义法学又反转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此,深入探讨哲学与法学的关系,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律哲学的研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学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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