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1988年初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受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委托,在湖南、山西二省农村进行了典型调查。本文就是在这次调查的基础上,对妇女避孕情况调查数据进行了汇总处理,从中得出的一些浅见。根据调查,在2,274名合格育龄妇女(15—49)中,有2,042人分别采用了不同的避孕措施,避孕率为89.8%。这个比例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于西欧、北美等国家妇女的避孕水平。其中,采取绝育措施的有1,355人,占全部采取避孕措施妇女总数的66.4%。采用宫内避孕环的妇女人数为624人,占全部采取避孕措施妇女总数的30.5%。仅此二项,就占全部采取避孕措施妇女总数的96.9%。其它方法,如口服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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