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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体”的社会哲学思考
引用本文:丁少伦.关于“主体”的社会哲学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1991(4).
作者姓名:丁少伦
作者单位:济南出版社 编辑
摘    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承担者,因而是社会历史的主体。社会哲学作为研究社会结构及其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它是研究社会主体与社会客体以及二者相互作用的机制的哲学理论。因此,研究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的本质属性、社会化进程及其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就构成了社会哲学的重要研究内容。限于篇幅,本文不可能展开论述,只就主体性问题作一社会哲学的思考。这是由于探讨主体性或许能为“人何以能够社会化和怎样完成社会化”的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那么,什么是主体性呢?所谓主体性,主要是指主体的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正是由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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