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农村土地银行法律制度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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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燕.对我国农村土地银行法律制度的反思[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7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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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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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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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项目“青岛农地流转与土地银行法律制度建设研究”(QDSKL130418)阶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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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经济学、博弈论和比较法视角诠释我国农村土地银行的建立和运行。我国农村土地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缺陷,如法律性质不明确、组织机构模式不统一、功能定位残缺、业务开展存在法律障碍、资金来源缺乏、收益与风险配置不合理等。鉴此,建议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明确农村土地银行的法律性质、设计合理的组织机构、准确界定功能定位、消除限制业务开展的法律障碍、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利益平衡和风险共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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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 土地银行 法律制度 缺陷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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