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艺术团体实行待业保险制与合同聘用制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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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长胜.专业艺术团体实行待业保险制与合同聘用制五题[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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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长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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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九年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探索中,虽然我们曾经投入很大的精力、人力和物力去解决剧团的“消肿”问题,但至今仍未得以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省级剧团和文化部直属剧院团因这一问题的梗阻,致使整个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进展缓慢。有鉴于此,我认为,在整个文化系统和整个文化体制的改革中,可考虑首先在艺术表演团体试行待业保险制和合同聘任制,从根本上改变艺术表演团体目前的用工制度,解决目前剧团富余人员无法安置的问题和演职人员新陈代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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