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谁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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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连云.送货上门途中受损责任谁负?[J].老年人,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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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连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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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上月底,我在一家商场买了一台彩电,商场承诺派车送货上门。送货途中,汽车为躲避障碍物将彩电摔下车,造成彩电基本报废。我要求商场换货,商场经理认为我已验货付款,双方的买卖合同成立,货物离开商场后损坏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请问,商场的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谷丰谷丰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此项条款规定可见,此案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就是货物的交付地点是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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