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知识问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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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什么是医疗事故?答:将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问:医疗事故分为几级?答: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为三级;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为四级。问:哪些情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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