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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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咨询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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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湖南省直事业单位何时起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答: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湘劳社发〔2002〕65号),决定从2002年4月1日起,对湖南省直及中央在长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湖南省直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是哪些?答:参保范围与对象是:(1)经省编办认定并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的全部工作人员(含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工人、聘用制人员)和离退休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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