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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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英子.说“某”[J].社会,19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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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英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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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新民晚报》 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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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久前看到广东的一家报纸,在报道该地反腐倡廉新闻时,连用了五个“某”字,某市、某县、某局长、某领导、某公仆,使人读了新闻,宛如进入海市蜃楼,可望不可及。 当然,这种“姑隐其名”的作法,也许报道者自有苦衷,有些是非不为也,乃不能也。因为编辑先生,虽然剪刀浆糊在手,操生杀予夺之权,可也有管着他的那顶纱帽,有时掂掂斤两,看看形势,“某”一下有何不可。尽管有人说,这不符合新闻的规格,新闻讲五个W,姓甚名谁,何方人士,岂可一“某”了之,但新闻规格又值多少钱一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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