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去分析 ,社会上的伦理观总是“义”与“利”的不同程度的结合。其结合模式(类型 )是“义利双轻”、“重利轻义”、“重义轻利”、“义利双重”这四种基本类型。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应是“双重型”的义利观。本文从新的角度对此作出探讨 ,以求教于读者。 (一 )社会主义义利观属“双重” 型的理论依据 首先 ,明确社会主义是双重的义利观是受社会主义历史实践的启示。人类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实践己有数百年历史 ,因而有丰富的正反经验。尤其是社会主义在苏东 2 0世纪初的胜利和 80年代的演变 ,中国改革开放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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