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破产清算工作中会计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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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杰,张英姿.浅议破产清算工作中会计处理问题[J].内蒙古统计,2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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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杰 张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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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市商业很行延安路支行
(方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张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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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做好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会计处理,是目前破产企业清算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笔者将结合业务实践,对该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破产清算企业会计业务的特点 1、破产清算企业的帐务处理与正常经营企业的帐务处理有很大的不同,具有十分显著的特点。破产清算会计主体是宣告破产的企业,已经丧失了法人资格和对其经营资产的处置权。破产清算是以终止经营作为基本会计假设,资产也将是以变现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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