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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的悖论及其超越
作者姓名:刘湘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法律至上是最基本的法治原则,这一原则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与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紧密结合,从理念变为现实.但这同时也形成了法治传统模式的内在悖论,即法治本质地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但又不得不依赖国家权力而使自身制度化、组织化以获得实践的能力.当代,内含这一悖论的法治模式日益表露出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法治的自我发展产生了超越的要求与动力,逐渐兴起的社会中介组织已成为推动法治转型的强大动力和坚实支撑.

关 键 词:法治  法治的悖论  社会中介组织
文章编号:1005-3492(2007)01-0123-05
修稿时间:200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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