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暂缓起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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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雯.浅议“暂缓起诉”制度[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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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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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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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暂缓起诉,是外国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一项制度,它是指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对于具备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保留起诉期间内,附条件的暂不起诉的一种起诉裁量制度。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刑事诉讼法中几乎都有所涉及。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就有了“暂缓起诉”这一探索性实践,但并未引起学界及社会的重视。然而,现实不容忽略,在若干事实面前,只有从立法上赋予暂缓起诉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合理性,才能更好的发挥出该制度的教育挽救功能,从而推进我国的刑事诉讼改革。本文拟从一个现实案例出发,探索“暂缓起诉”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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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暂缓 起诉便宜主义 检察裁量 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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