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我国“法制统一”的保障体系——兼评修正后《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作者姓名:
刘莘
覃慧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
2015年春天修正后的《立法法》新赋予235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享有立法权主体的数量骤然增加.多元的立法主体与作为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之间似乎产生了严重的紧张关系,为此人们产生某种担忧亦属自然.本文正是循着这一问题线索,对建国六十多年在立法领域发生的制度变革进行梳理,认为我国法制统一原则的制度保障已赫然鼎立.《立法法》为我国法制的统一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与手段,从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法律优先原则扩大化适用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与审查,架构了融事前与事后监督于一体的四道防线.
关 键 词:
法制统一
立法权主体
实现路径
《立法法》修正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